子姓诸侯国
01.宋国,周武王封商纣王庶兄微子启于商丘(今河南商丘),公爵国,存续至公元前286年,是子姓国中实力最强、存世最长的代表
(三监体系)
02.邶国,位于今河南汤阴一带,商纣王之子武庚封国,因参与“三监之乱”被周公平定后废除
03.墉国(又称鄘国),封地不详(疑在今河南新乡),为商遗民聚居地,存国短暂,西周初期消亡
04.卫国,监管者:管叔鲜,周武王长弟,受封于管国(今河南郑州),同时被任命为“三监”之一,负责监督商纣王之子武庚及殷商遗民。 之后,二次分封,继承衣钵,正式册封卫国(部分支系)约前1040年至前209年,初封时以商遗民为主体,但国君为姬姓(康叔),部分支系保留子姓身份,后逐渐融合
05.萧国,位于今安徽萧县,宋国附庸,子姓,春秋时被被楚国所灭
06.戴国,位于今河南民权,子姓,公元前713年被郑国吞并
【争议与存疑】
部分小国(如“殷民六族”封地)可能属子姓,但因史料缺失无法确认为独立诸侯国。
在西周初期的分封体系中,子姓小国与“殷民六族”封地的历史定位问题,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。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:这些子姓族群是否具备独立诸侯国的地位?其政治身份究竟如何界定?由于史料的局限性与记载的模糊性,这一问题至今仍存在较大争议。 从历史背景来看,西周在推翻商王朝后,采取了分封制以巩固统治。
其中,“殷民六族”作为商遗民的重要组成部分,被周王室分封给鲁、卫、晋等主要诸侯国。这些族群在政治结构中具有双重身份:一方面,他们作为受封诸侯的臣民,接受封君的直接管理;另一方面,他们仍保有对周王室的效忠义务,体现出周代分封制度中“天子—诸侯—臣民”之间的层级关系。这种制度安排与商代“方伯独占臣属”的模式形成鲜明对比,也反映了周人对前朝遗民的控制与整合策略。
值得注意的是,部分子姓小国如戴国,虽为商遗民后裔,却在政治地位上享有较高待遇,被封为公爵之国。然而,其实际政治独立性受到周王室的严格限制,更多是一种象征性的尊崇。相较之下,“殷民六族”等封地由于规模较小、史料记载不足,其政治实体属性更加模糊。在现存文献中,这些族群多以“族群”或“部族”形式出现,缺乏明确的君主世系、疆域范围和外交活动记录,难以与传统意义上的诸侯国相提并论。
进一步分析可见,独立诸侯国通常具备以下特征:拥有清晰的君主继承体系、设立都城与固定疆域、参与诸侯会盟及军事行动等。而“殷民六族”的封地似乎更接近于附庸性质的自治单元,嵌入于姬姓诸侯国之内,作为地方治理的一部分发挥作用。这种安排可能是周王室出于对商遗民势力的防范,有意削弱其独立政治实体地位,防止其形成潜在威胁。